玉壶侨乡文化陈列馆(胡氏大宗祠)筹备委员会工作规则
( 2018年11月12日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总 则
第一条 玉壶侨乡文化陈列馆(胡氏大宗祠)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是负责玉壶侨乡文化陈列馆(胡氏大宗祠)建设的领导机构。
第二条 筹委会的组成人员由玉壶胡氏宗亲和玉壶籍知名人士经推荐后协商确定。
第三条 筹委会在文成县玉壶侨乡文化陈列馆筹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职 责
第四条 筹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工程建设的政策处理;
2.负责资金筹措和管理;
3.负责工程图纸会审,方案报批;
4.负责工程施工、工程验收;
5.负责陈列馆资料搜集、展厅布展;
6.负责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对接与协调;
7.工程峻工、布展完成之后,负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并做好工作交接。
三、机 构 设 置
第五条 筹委会下设筹款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筹款委员会受筹委会委托负责工程资金筹措工作;工作委员会受筹委会委托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监督委员会受筹委会委托对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六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宣传部。
四、人员配置
第七条 筹委会设主任一名,执行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 筹款委员会设第一主任一名、主任、副主任各若干名。
第九条 工作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分别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十条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程部、财务部、宣传部分别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五、议 事 规 则
第十一条 筹委会的有关重大决定,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筹委会正副主任协商一致后作出。如果召开会议有困难,可以用电话、微信方式征求意见。
第十二条 筹委会成员如果对重大决策存在分歧,应请示文成县
玉壶侨乡文化陈列馆筹备领导小组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筹委会的重大决定,由主任签发后执行。如果主任不在文成,由主任授权执行主任签发。